要看是哪一笔。平台收的服务费跟着经营走,谁经营谁出;税是法定的,纳税人写在税法里,合同只能约定谁掏钱,改不了谁是纳税人。过户时还有一道硬卡点:店铺有未核销的京税发票,流程直接过不去。
这两个字经常被混着用,混完就吵不清。京东收的钱是服务费,税务收的钱是税,两笔账走两条路。
服务费是合同关系。平台提供交易、结算、流量这些服务,按约定收钱,收多收少写在规则里。
税是法定关系。谁是纳税人、按什么税率、什么时候申报,由税法规定,平台和买卖双方都改不了。
税费谁承担,先看清是哪一笔。答错对象,后面全错。
京东 POP 商家的收费结构里,有一笔按成交额收的交易服务费,费率 0.6%。这项是 2023 年 4 月起替代原来的平台使用费的。
另一笔是运营支持费,类似佣金,按类目不同,大致在 1% 到 10% 之间,个别类目更高。
这两笔都从货款里扣,谁在经营谁在承担。过户完成后新主体接手经营,之后的单子按新主体算。
变更前已经产生的单子,费用记在旧主体账上。这部分要在交割时对清楚,别让新主体替旧账买单。
还有一处容易算漏:交易服务费按订单归属算,扣款却发生在结算时。交割日前后那几天的单子按哪个时间算,要在合同里写清,别留模糊地带。
(来源:媒体对京东 POP 收费结构的报道,0.6% 与运营支持费区间为第三方口径,非规则原文)
店铺卖了,卖的是经营主体或者主体的股权。合同可以约定税由谁掏,但申报义务不会跟着合同转移。
举例:股权转让的所得税,纳税义务人是转让方。合同写买家承担,税务机关仍然找转让方,买家只是按约定补偿。
发票更直接。销售方开票是天经地义,买家拿票抵扣。谁想把这层关系在合同里改过来,改不动。
谈价时说包税,要问清包的是哪几个税种、按什么计税基础算。只说包税不写细,后面一定扯皮。
京东主体变更的申请条件里有两条与发票账目有关:店铺无未核销的京税发票,结算单已开票核销。
还有一条:转让方无待缴费单据。这三条并列,任何一条不满足,申请就提交不了。
很多卖家不知道自己有未核销的发票。这个在财务那边能查,过户前让会计看一眼,能省一轮退回。
(来源:京东商家后台主体变更常见问题解答,14 项条件为后台页面转录)
| 项目 | 谁承担 | 能否靠合同转移 | 卡点 |
|---|---|---|---|
| 交易服务费 0.6% | 经营方(按订单归属) | 可约定,但平台照扣 | 交割日要写清 |
| 运营支持费 | 经营方 | 同上 | 类目不同费率不同 |
| 增值税及附加 | 销售方(法定) | 只能约定补偿 | 开票义务在销售方 |
| 所得税(涉股权转让时) | 转让方(法定) | 只能约定补偿 | 申报主体不变 |
| 印花税 | 书立双方 | 按税目法定 | 以现行税法为准 |
第一条写清交割日。哪一天之前的单子、费用、税归旧主体,之后归新主体。日期写死,不要写以实际完成时间为准。
第二条写清包税的范围。是包过户环节产生的税,还是连历史欠税一起包。两者的钱差一个量级。
第三条写清违约责任。有未核销发票导致变更失败,谁负责处理,处理不掉怎么赔。
这三条不写,价格谈得再细也白搭。真出事时,靠聊天记录主张,成本比写进合同高得多。
税额本身按现行税法算,别在合同里自己估一个数写上去。估错的差额,后面很难再谈回来。
双方之间的约定有效,可以据此追偿。但它对税务机关不产生效力,该由谁申报还是谁申报,滞纳金也照罚纳税人。
看走的是哪种方式。主体变更通常不产生货物销售,但若涉及股权转让,转让方会有相应的所得税与印花税义务,具体以实际情况和当地税务口径为准。
不是。那是交易服务费,是平台收的钱。它和税是两笔账,别混在一张表里算。